「我懂」二字別輕易說出口!



~ 18.03.2017 ~









「我們要千萬拜託大家的,就是即使你是出自於善意,也千萬不可以對他們說出『我懂』這句話。像是『您的雙親因為海嘯而過世了啊。我懂,我的父親也在去年過世了。』這類的話,還請大家千萬別輕易說出口。」

雖然我不懂,但我陪在你身邊

明白「怎麼可能有辦法瞭解對方的心情」這件事對諮商師來說是件非常重要的態度。「明白無法瞭解」,這正表現出了對對方的尊重。
這道理不僅僅適用於受災者,應該也適用在所有人身上吧。每個人的痛苦與煩惱,都是獨一無二,只有當事者可以瞭解。
如果用自己的經驗與標準來衡量對方遭遇的事情,就可能說出:「我懂、我懂喔。」或是:「那還沒什麼,我可是遇到更誇張的事情呢。」這是常在溝通之中不小心做出的錯誤行為。並非如此,我們應該「明白無法瞭解」,我認為,就算覺得和自己過去的經驗十分相近,不輕易說出口才能表達出對對方的敬意。
「我懂、我懂喔」、「我也有過相同經驗喔。」這些都不是對方所期待的距離感,而是需要再多保持一點距離,尊重對方的個人領域,這點應該是在建立互相尊重、互相信賴的關係時非常重要的一件事。並非將對方經驗代入自己的經驗中,而是要努力成為對方。


那麼,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對他人產生「同理心」呢?
如果不把對方的經驗代入自己的經驗中的話,那到底該怎麼才能表達出自己與對方有共同感受呢?阿德勒的下面這段話告訴了我們這個提示:
「同理心,就是用對方的眼睛看、用對方的耳朵聽、用對方的心去感受。」
但是,我們所做的是與這句話完全相反。
「用自己的眼睛看、用自己的耳朵聽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。」
我們會這樣把對方的經驗代入自己的經驗與標準當中。
別把對方所說的話代入自己的經驗中,而是「如實」、「原封不動」的接受、體會,這就是同理心。
在傾聽中,也並非只是單純聽對方說話。確立個人中心治療這個諮商技術的卡爾‧羅傑斯(Carl Rogers)表示:「『傾聽』需要『毫無條件的肯定性感興趣』、『建立在同理心之上的理解』、『自我一致』的態度。」
也就是說,我們身為聽者,如果把對方所說的一字一句全代換進自己的經驗或標準中,用自己的價值觀擅自評價對錯,那就稱不上是傾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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